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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次公安例行检查中,警方从丽雯(化名)的包里查出了54.48克冰毒,曾因吸毒"三进宫"的她又一次被"请进"了公安局。日前,青浦区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,一审判决丽雯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2万4千元,剥夺政治权利2年。。
夜总会里踏上不归路
现年39岁的丽雯原本是青浦某车站的售票员,平日里都是"两点一线",颇有姿色的她除了工作就是呆在家中相夫教子。其实在丽雯心中,她是很不安于这种生活的,她觉得自己应该可以过更好的日子。1996年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中,丽雯认识了罗杰(化名)。相貌堂堂、出手大方的罗杰,一下子将丽雯吸引住了,而罗杰也为丽雯的美貌所倾倒,这么一来二去的两人便很快成了"朋友"。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罗杰在一起,丽雯偷偷地把工作辞了。在两人的交往中,罗杰从不介意丽雯已经结婚了,也从未有过要求她离婚的意思,于是天真的丽雯以为两个人可以这样子一直生活下去了,而事实上却是另有打算。
一次,罗杰带着丽雯来到了某夜总会,丽雯发现包房里很多人都在吸食着一些白色粉末,她立刻意识到他们是在吸毒,她便和罗杰提出要回家的要求。罗杰却不以为然地说道:"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,你也吸一点点,那种感觉真的是飘飘然,很舒服的。"罗杰说完便坐到朋友身边也开始吸食起来。经不住诱惑的丽雯在众人的"劝说"下,真的吸了第一口。因为相信罗杰的话,她以为自己吸食那么一小口是不会有事的,然而这一小口却将她今后的日子全部都毁了……
从拘留所出来又贩毒
1997年,丽雯离婚了,罗杰也"消失"了;1998年9月,因卖淫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;2002年8月,因犯有注射毒品行为被劳动教养3年;2007年12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天。因为吸毒,她失去了温暖的家庭,父母也和她断绝了关系,虽然她曾试着戒毒,但是却没有任何效果,用她自己的话说,戒毒真的很难,压根就戒不掉。
去年12月,丽雯从拘留所出来的那一天,她便和赵老板(化名)前往浦东某地买了54.48克冰毒和0.41克氯氨酮用于自己吸食和贩卖。当晚10点左右,丽雯回到青浦后直接来到一棋牌室准备和几个朋友一起吸食毒品时,被公安人员抓获。在接受查询时,丽雯如实供述了自己曾多次将毒品贩卖给他人的事实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丽雯明知是毒品而多次向他人贩卖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鉴于丽雯在接受司法机关盘问时,如实供述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,属自首,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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