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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虚乌有的动迁房竟"一女三嫁"

发稿时间: 2008-06-04

利用拆迁传闻进行房屋买卖,将压根没有的动迁房"一女三嫁"。青浦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沈华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沈华与丈夫陈兵离婚后,户口一直都没有迁出陈兵家所在地。去年初,沈华从朋友那里听说前夫家那边要拆迁了,朋友还很羡慕地说道:"你可好了,虽然离婚了,但是你户口还在那里,到时候还可以分到一套大房子呢。"沈华听后,只是说道:"等房子分到手后再开心也来得及。"
其实沈华的日子并不好过,由于只有中学毕业,给人打工她又不甘心,而自己当老板后,生意总是在亏本和保本之间徘徊。自从听说了自己可以分到房子的传闻后,沈华的心一直没有放下过,她希望自己可以分到房子,但至今陈兵也没有和她联系过,她又怕传闻是假的。于是沈华再次踏进了快十年没有到过的陈兵的家门。原本以为"再见亦是朋友",可陈兵一听说沈华是来问拆迁房子的事情的,破口大骂让她滚出去,还不停的说道"当初是你要求离婚的,我怎么求你你都非要离,现在分房子了想到我了,我死也不会分给你的。"碰了一鼻子灰,但沈华并没有生气,因为从陈兵的口中沈华听出来了房子的事情是真的,那朋友说的肯定也不会错的。既然他不仁,就别怪我不义了,沈华心想到。
沈华开始托朋友打听有没有人要买拆迁房的。去年1月下旬,王强约沈华见面,商量买房事宜。沈华谎称自己的房子是在本市青浦区赵巷镇上一动迁小高层,面积大概是100多个平方。因为自己现在急需用钱,所以想把房子卖了。她还说道"毕竟这个是拆迁房,价格肯定比一般的房子便宜的多,所以打算卖个30万左右。"这话正中王强下怀,王强就是看中了这个是拆迁房,如果自己便宜点买进了,就算将来自己不住再卖了还可以卖个好价钱。于是立刻和她讨价还价起来,最终以28.5万元的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,王强当场交付了5万元定金。随后沈华又以相同的方法将"房屋"卖给了钱青和顾芳。而第一个"买房"的王强一直都拿不到购房合同,便觉得事有蹊跷,于是前往房产开发中心询问才知道动迁是有的,但是在动迁的房屋名单中并没有沈华这个人。王强这才大呼上当,但此时沈华早已经消失的没有踪迹了。王强随即向公安部门报警。当公安向钱青和顾芳询问情况时,他们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几经侦查,公安部门于去年11月在从十堰开往襄樊的火车上将其抓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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